杭州市拱墅区婚姻家庭协会档案管理守则

发布日期:2025-06-02 15:50:12   浏览量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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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婚姻家庭协会

档案管理守则

一、档案管理原则
1. 便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 有利于维护
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 便于查阅。 
二、存档
范围
1.重要的
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纪要、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照片等。 
2.上级
部门发来的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运营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区民政局、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印发的
通报、通知、规定、条例等文件。 
4.
中心的请示及上级部门的批复,下级部门的请示及中心的批复。 
5反映历年来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总结。 
6.中心的各种
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工作简报。 
7.关于临平街道辖区内登记备案社会组织得分成立、合并、撤销、更改
名称等的文件材料。 
8.关于中心的
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中心活动的简报、照片。 
9.中心的
财产物资、档案等的交接凭证。 
10.中心和社团编辑的
出版物。 
11.各社会组织报送的各种报告及统计资料等。 
12.民政及局街道有关部门印发,需要中心彻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 
三、档案管理 
1. 建立健全专门的档案管理
机构。 
2. 建立完善
档案管理制度。 
3. 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
方案。 
4. 设定合理的档案
保管期限。 
四、档案收集 
1.档案材料要整洁,不能残缺不全。 
2.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3.严格执行立卷归档及
登记制度。 
4.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    

杭州市拱墅区婚姻家庭协会

附:档案管理.docx



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28号
0571-86028319/1805715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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